主要內容
修業要求
畢業要求
學生須完成60個學分並在所修讀的學科中及格方可畢業,包括:
- 8門課程(每門6學分):
-
- 2門核心科目
- 6門選修科目
- 1個總結性體驗項目(12學分)
課程結構
香港文化研究文科碩士課程提供:
- 11門講授式科目(1門核心 + 10門選修)
- 1門研討式科目(1門核心)
- 總結性學習體驗項目
學習時數:
- 每門6學分科目需投入120–180小時學習活動,包括講課與自主研習
- 12學分的總結性學習體驗項目需240–360小時,含研究、諮詢及寫作
面授時數:
- 講授與研討科目:24小時(每週2小時,共12週)
- 總結性學習體驗:11–16小時個別指導及研究培訓
課程學習時數至少1,200小時,其中203–208小時為面授時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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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 講授式科目(每門6學分)
- 除HKGS7001與總結性學習體驗項目外,所有科目均以講授形式進行
- 形式:每週2小時講課,共12週(約24小時)
- 學習時數:120–180小時
- 評核:100%課業;需提交個人論文(英文4,000字或以上)
- 聚焦香港文化研究最新趨勢、理論與議題
2. 研討式科目(6學分)
- 課程編號:HKGS7001香港文化研究:理論與研究方法
- 結合講授與互動報告,培養研究能力及批判理論應用
- 形式:24小時(每週2小時,共12週)
- 評核:100%課業;含口頭報告、反思報告(英文1,000字)及研究論文(英文4,000字)
- 重點:研究方法論、理論框架與獨立研究技巧
3. 總結性學習體驗項目(12學分)
- 學生可選擇完成:
-
- 學術論文(英文7,000字),或
- 媒體項目(8–10分鐘影片 + 英文5,000字分析報告)
- 形式:11–16面授小時(講座+個別指導)
- 學習時數:240–360小時
- 評核:100%課業
- 目標:培養獨立研究能力,具創意地運用所學知識
(以英文版本為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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